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的要求,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公司”)对平庄能源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4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程序。本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平庄能源股票(代码:000780.SZ)、深证综指收盘值(代码:399106.SZ)、WIND煤炭指数收盘值(代码:886003.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涨跌幅计算基准日 停牌前一交易日 涨跌幅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12月31日)
平庄能源
(000780.SZ)收盘 3.43 3.61 5.25%
价(元/股)
深证综指
(代码:399106.SZ) 2,290.33 2,329.37 1.70%
收盘值
WIND煤炭指数(代
码:886003.WI)收 4,294.20 4,295.46 0.03%
盘值
剔除大盘指数影响涨跌幅 3.55%
剔除行业指数影响涨跌幅 5.22%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