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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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因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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