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继霞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 42,351.61 30,000.00
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2,351.61 3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关于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度)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伙协议>并解散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与山东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民营联合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赵东日先生、徐鹏先生签署《东营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终止协议》,并解散东营启恒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联监事岳继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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