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书》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姜发明 潘连兴 梁荣勋 彭聪明
施金平 林丽彬 偰正才
全体监事签字:
陈聪敏 胡星飞 廖树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潘连兴 梁荣勋 彭聪明
毛崇文 赵传淼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