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核实后,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原公司员工严尚之先生已离职,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该激励对象严尚之先生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31,450股,回购价格为5.318元/股,回购金额为回购数量乘以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符合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字):
    
    张 鹏 王静艳 李大卫
    
    2021年1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继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