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1-00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
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田实业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
动减持公司股份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7691%,本次减持完成后,山
田实业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被
动减持本公司股份9,757.1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5%。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山田实业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方式 (万股)
2019年6月3日至7月10日 1,931.78 0.9999995
2019年9月5日至9月10日 1,590 0.8231
福建山田 集中竞 2020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1,931.78 0.9999995
实业发展 价交易 2020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1,931.78 0.9999995
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1,931.78 0.9999995
2021年1月14日 440.00 0.2277691
合 计 -- 9,757.12 5.05084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山田实业将所持平潭发展的21,420.89万股
股份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为其非控股股东融
资业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因山田实业的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
协议约定的情形,其中部分股份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自前次权益变
动报告书披露日(2019年4月1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田实业累计被动减持
9,757.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0841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比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586.5906 27.22 42,829.4706 22.17
福建山田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586.5906 27.22 42,829.4706 22.17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山田实业未曾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不存在
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2、本次减持为被动减持,山田实业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
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3、2020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因山田实业的非控
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山田实业质押的部分股份可
能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2021年1
月14日至2021年2月26日,减持股数不超过1,931.78万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12个月内因被动减持继续减少
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田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商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行措施,并已函告质权人及提醒各方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山田实业及有关各方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山田实业《告知函》;
2、山田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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