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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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银团贷款有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符合其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银团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借款人”)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以及关联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团授信,其中关联方顺德农商行拟以银团参与方的方式为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若顺德农商行最终未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则公司将就相关额度向参与本次银团授信的其他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增加相应额度的授信。因顺德农商行最终确定不参与本次银团授信,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银团授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推进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德荣化工作为借款人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共7家非关联方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签署《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裂解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项目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2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亿元整)的贷款额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5)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7)刊登于2020年6月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4)、《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银团授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76)刊登于2020年9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9)刊登于2020年10月1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作为牵头行、参团行、代理行等由7家银行组成银团的具体情况如下:
    
    牵头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代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参团行(各贷款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负责人:陈志强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1-27(单)号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负责人:董雷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企业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505号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负责人:张志平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28号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负责人:章奇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企业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中路68号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负责人:朱培海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8号中浪国际大厦D座一楼(自贸试验区内)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
    
    负责人:陈晓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港航路111、113号中浪国际大厦AB座裙楼一至二层部分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负责人:马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星居委会文明西路42号领德大厦7、8、9、10号铺及二楼商场201号(住所申报)
    
    上述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额度:各贷款人同意按《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且借款人同意接受的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亿元整)的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执行。
    
    贷款期限:9年(含宽限期2年),即从2021年1月1日 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还款方式:宽限期满后按合同约定分年还款,每半年还款一次。
    
    贷款用途:本贷款只用于项目建设,借款人应当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资金用途实际使用贷款款项,如借款人违反本项规定,除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付罚息外,代理行(按照多数贷款人的决定)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追究借款人责任。
    
    担保: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借款人主债务的100%、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借款人主债务的100%向各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本项目建成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届时形成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以及本项目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信息披露:借款人应及时向代理行提供有关本项目、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息,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司公章。
    
    银团会议:银团会议是本银团的最高权力机构。银团会议由全部贷款人组成,负责协调各贷款人之间的协作事宜,协商确定银团贷款的重大事项。各贷款人参加银团会议的人员应相对固定。银团会议决议对全体贷款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团贷款有助于增强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符合其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的需要;本次银团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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