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郭春明:
    
    罗青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梅花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