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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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2021年1月25日,中国 海口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资 料 目 录
    
    一、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海南橡胶关于解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海南橡胶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欢迎参加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
    
    3、已办理股权登记的股东请于2021年1月25日14:20前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18楼)接待处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4、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处理。
    
    5、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6、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8、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的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4: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2、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3、逐项宣读议案并逐项审议表决
    
    4、表决结果统计
    
    (1)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数据
    
    (2)上传投票数据
    
    (3)下载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
    
    5、宣读表决结果
    
    6、宣读会议决议
    
    7、宣读法律意见书
    
    8、会议文件签署
    
    9、会议结束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与《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拟参与认购赛轮轮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达成战略合作。
    
    目前,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分析,公司与赛轮轮胎协商,决定解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一、《<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终止,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第九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外,《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再享有《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权利,亦无须履行《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2、双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系双方协商后自愿终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于《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及其终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者纠纷。
    
    3、双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履行准备、履行及终止履行过程中各方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双方确认,《<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
    
    (1)海南橡胶董事会、股东大会有效批准;
    
    (2)赛轮轮胎董事会有效批准。
    
    5、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赛轮轮胎《附条件生效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战略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无法达成,协议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上述协议的解除有利于减少协议不确定状态给双方带来的影响,对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议案二: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对以往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服务范围包括出具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管理建议书、省国资委专项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内控管理建议书等。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产规模、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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