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一月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通知详见2021年1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二、大会设会务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庆红女士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五、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会议审议阶段,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三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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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1年1月27日下午14:00(会议签到时间为13:30-13:50)
网络投票:2021年1月27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27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公司一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中介机构,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主持人: 董事长高伟先生
见证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律师核实身份信息,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出席
会议的董事、监事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代表
四、逐项宣读各项议案并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大会议案进行讨论、发言、提问
六、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七、现场表决,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八、主持人宣布休会20分钟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其业务量过大、加上原审计项目组项目经理及以下成员基本均离职,年报人员安排过于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本公司2020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故辞聘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业务。经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九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其中,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量过大、加上原审计项目组项目经理及以下成员基本均离职,年报人员安排过于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本公司2020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故辞聘本公司2020年报审计业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组织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对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本项下述及“上年”均指2019年)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
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
执业资质 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
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4人
注册会计师 1,606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5,603人
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近一年变动情况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 22亿元 上年末净资产 2.7亿元
务收入
年报家数 403家
年报收费总额 4.6亿元
上 年 度 上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市公司(含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
A、B股)年 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报 审 计 情 涉及主要行业 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
况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
合,采矿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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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均值 约10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 1亿元以上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
计已计提 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购买的职业保险 1亿元以上 民事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3次 5次
自律监管措施 1次 无 无
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娅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至今,在天健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年,无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至今,在天健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3年,无兼职。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昌坚,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至今,在天健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5年,无兼职。
本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中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起至今,在天健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1年,无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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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拟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4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天健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事务所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天健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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