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0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公司本次未续聘中审华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对此并无异议,中兴财光华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华进行了沟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154.97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
2、人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截至2019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27名,注册会计师983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名,从业人员总数2988名。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 姓名 王飞
师1 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1988年起
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年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 姓名 杜玉涛
师2 从业经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
所从业23年,多次负责上市公司、新三板
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清产核资
等业务。
3、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20,496.77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净资产11,789.31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5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6,581.00万元,资产均值183,46亿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①项目合伙人王飞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8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新三板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25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②项目质控负责人张革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5年8月至1998年月任财政部科员;1998年8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及审计标准制定工作,期间选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参与制定国际审计鉴证准则;2018年9月至今,在中兴财光华负责技术标准制定工作,有2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③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杜玉涛先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3年,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19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兴财光华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中兴财光华近三年来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二十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2)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①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飞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自律处分。
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玉涛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