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定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45,053,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该提案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时间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新增,原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22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月18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金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东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沈文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罗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士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廖冠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蓝旭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曾晓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4 选举严兵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6、 《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5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1、议案2和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6、议案7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1.00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7人
1.01 选举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卢金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徐东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王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沈文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提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选举罗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陈士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廖冠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提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3.00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3.01 选举李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蓝旭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3 选举曾晓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4 选举严兵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提案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提案5:《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提案6:《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00 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提案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7.00 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1年1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一层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3)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
邮编:100076;
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
电子邮箱:info@iat-auto.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25”,投票简称为“尔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参会
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月19日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
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1.00 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7人 同意票数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金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东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沈文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2.00 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4人 同意票数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罗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士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廖冠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3.00 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应选人数4人 同意票数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蓝旭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曾晓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4 选举严兵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
届监事会非职代表工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提案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 √
事薪酬的议案》
5.00 提案5:《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 √
酬的议案》
提案6:《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
6.00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7.00 提案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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