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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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健康”)拟参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3,309,26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前,新里程健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107,902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此外,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里程健康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87,769,7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的全部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里程健康行使,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新里程健康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2,87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
    
    若按照发行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新里程健康直接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总数比例超过30%,导致新里程健康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新里程健康已作出承诺:新里程健康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导致新里程健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新里程健康届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上述锁定期调整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如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新里程健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有关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其它修订并予以执行。
    
    因此,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导致新里程健康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新里程健康则将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36个月。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新里程健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新里程健康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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