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坦泰生物”),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泰坦科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涉及
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坦泰生物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八年期融资贷款14,000.00万元。为顺利获得工商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坦泰生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万元,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坦泰生物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
(二)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准。本次担保将以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前置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66号三楼A室
法定代表人 张庆
注册资本 5000万
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实验
室设备及耗材、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
经营范围 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633,466.58 6,387,498.72
负债总额 4,010,582.70 5,365,035.20
资产净额 29,622,883.88 1,022,463.52
营业收入 0 2,666,995.44
净利润 -399,579.64 88,740.62
(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
上海景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5%
(四)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无。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坦泰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坦泰生物申请此次融资贷款,主要用于其研发中心及生产厂房建设,该厂房建成后将进行高端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高端生物仪器耗材的研发制造。坦泰生物作为泰坦科技控股子公司,高端生物试剂、仪器、耗材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对于泰坦科技整体的产品线将是有力的支撑和补充。反过来泰坦科技的市场影响力也能积极的带动坦泰生物的销售经营。预计该项目完成后,坦泰生物可以形成稳定的业务收入。
综上,本次担保对泰坦科技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它股东未进行担保。由于本次担保中坦泰生物为公司担保金额进行全额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提供此次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坦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此次融资贷款,主要用于其研发中心及生产厂房建设,该厂房建成后将进行高端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高端生物仪器耗材的研发制造。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00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为7.65%和5.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泰坦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坦泰生物提供担保合同,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泰坦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亮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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