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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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姚炯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姚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合资公司转为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合资公司转为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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