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
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0,276,0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0,276,0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5.086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86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中間和彦先生在日本工作,受疫情
对出入境限制的原因无法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建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
责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倪俊骥先生、陈晓纯女士见证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124,288 99.9368 151,800 0.0632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104,288 99.9284 171,800 0.0716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104,288 99.9284 171,800 0.0716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0,104,288 99.9284 171,800 0.0716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普通股 240,104,288 99.9284 171,800 0.0716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邱克家先生为
6.0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40,020,008 99.8934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可先生为公
6.02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40,000,020 99.8851 是
独立董事
选举龚张水先生为
6.0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40,000,008 99.8850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中間和彦先生
6.04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40,000,008 99.8850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三輪達也先生
6.05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40,000,008 99.8850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建新先生为
6.0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40,100,008 99.9267 是
非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倪一帆先生
7.01 为公司第三届董 240,000,011 99.8851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国健先生
7.02 为公司第三届董 240,060,005 99.9100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洋先生为
7.03 公司第三届董事 240,000,005 99.8850 是
会独立董事
8、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举朱正栋先生
8.01 为公司第三届监 240,035,005 99.8996 是
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选举邱克家先生
6.01 为公司第三届董 20,008 7.2469 0 0 0 0
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陈可先生为 20 0.0072 0 0 0 0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龚张水先生
6.03 为公司第三届董 8 0.0028 0 0 0 0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中間和彦先
6.04 生为公司第三届 8 0.0028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三輪達也先
6.05 生为公司第三届 8 0.0028 0 0 0 0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陈建新先生
6.06 为公司第三届董 100,008 36.2232 0 0 0 0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倪一帆先生
7.01 为公司第三届董 11 0.0039 0 0 0 0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国健先生
7.02 为公司第三届董 60,005 21.7340 0 0 0 0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洋先生为
7.03 公司第三届董事 5 0.0018 0 0 0 0
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先生、陈晓纯女士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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