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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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1年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F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王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月5日附件:
    
    王炎峰:男,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冷配件事业部销售经理、营销副部长、营销总监助理、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任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议案审议日,王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亦未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炎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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