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1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41,850,600元江银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42,682,644股,占江银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2.415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江银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758,149,400元,占江银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87.907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现将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银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9号”文核准,本行于2018年1月26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亿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9.16元/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8号”文同意,本行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2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江银转债”,债券代码“12803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8年8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行股份。
2018年5月3日,本行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江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02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5月3日起生效。
2018年5月16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因本行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5月22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江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8 年5月22日起由原7.02 元/股调整为6.92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5月22日起生效。
2018年8月28日,本行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江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6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8月28日起生效。
2019年4月11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因本行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17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江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4月17日起由原5.67元/股调整为4.68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19年4月17日起生效。
2020年6月2日,本行披露了《关于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因本行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9日。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江银转债的转股份于2020年6月9日起由原4.68元/股调整为4.5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0年6月9日起生效。
二、江银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江银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141张,转股数量为3,130股。截至2020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7,581,494张。自2020年10月1日至本行2020年第四季度末,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季度股份 本次变动后
(2020年10月1日) 数量变化明 (2020年12月31日)
数量(股) 比例(%) 细(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8,090,095 0.83 -15,517,012 2,573,083 0.12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2,153,910,906 99.17 15,520,142 2,169,431,048 99.88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172,001,001 100.00 3,130 2,172,004,131 100.00
注: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含根据财金【2010】97号文需要履行减持承诺的股份,即本行上市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持股5万股以上的内部职工股东在三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15%,且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10-8685197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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