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解决下属 2250 热轧板厂热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房地不一的权属瑕疵,有利于规范产权管理,促进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本次交易以2020年12月28日为基准日该土地使用权经评估的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湖南湘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华菱涟钢、涟钢房地产均没有现存的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公司、华菱涟钢、涟钢房地产均不存在偏见,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管炳春、张建平、谢岭、赵俊武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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