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良好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惠智先生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段丽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审阅段丽丽女士的简历,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段丽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段丽丽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惠智先生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李乐乐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审阅李乐乐女士的简历,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李乐乐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李乐乐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该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事宜。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华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颖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潘贵民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科海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