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中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债务抵偿交易,各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符合市场原则;本次债权债务抵偿交易,有助于减轻公司偿债压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赖小平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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