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康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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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相关方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相关方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市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过去12个月内的董事马兴田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相关方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过去12个月内的董事许冬瑾女士担任董事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相关方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
    
    2、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本次债务抵偿事项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可将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江镇平 郭崇慧 赖小平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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