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向启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向启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数字环卫”)拟引入公司关联方启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启迪”)成为其股东系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数字环卫的股权结构,促使公司城市环境服务业务协同股东方综合优势资源。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依据为合肥数字环卫截至2020年12月10日的评估值,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审计评估基准
日的审计评估报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以上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廖良汉 刘俊海 周琪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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