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期限已取得与会董事的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杨波先生、伍松先生、缪培凯先生、FURAOSHE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颜爱民先生、沈辉先生、黄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优秀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于2021年1月18日在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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