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基础上,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47.50万元购买关联方飞依诺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依诺”)持有的苏州英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4838%的股权。公司董事胡旭波先生担任本次对外投资交易对方飞依诺的董事,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价格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上述对外投资系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我们认可该投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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