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将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材料报送了全体独立董事。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规定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根据公司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确认函》的签字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斌 王成 韩立岩 郑毓煌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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