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筹划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提升公司和航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对子公司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永斌 吕靖 冯博 赵永清 潘士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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