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10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0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毛剑宏、宫黎明、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丁送平、严俊、陈志昂、郑少平、许永斌、吕靖、冯博、赵永清、潘士远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公司拟分拆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在A股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104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1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