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业务将有利于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瀚鼗鼗笸鑫ll黠勰瞽中搪i鞲擞礴掺糠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延生 沈文忠
2020铒三12丿目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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