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俞铁成、邹荣、潘敏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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