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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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20-08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料”)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降低融资成本,富邦新材料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城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应城支行”)申请贷款,公司为富邦新材料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农发行应城支行于2020年9月23日签署了《保证合同》,农发行应城支行在96个月的授信期限内为富邦新材料提供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为富邦新材料在《借款合同》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富邦新材料与农发行应城支行于2020年12月24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农发行应城支行为富邦新材料提供了6,700万元人民币的农业科技贷款。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城市支行
    
    保证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三)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四)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五)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富邦新材料不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22,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7,45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8.67%、14.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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