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微电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在股票发行完毕后完善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77.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436.8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577.60万股变更为7,436.8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拟将《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2020
年【】月【】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年11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币普通股1,859.20万股,于2020年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7,436.8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均为普通股。 7,436.8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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