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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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
    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为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审核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东莞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增资5,5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增资5,500.00万元,全部作为实收资本。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肖继辉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刘族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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