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石网科
股票代码:688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7层1773
一致行动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1至19层104号内8层80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石网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石网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一致行动人声明..................................................................................................15
附表....................................................................................................................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报告书 指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鸿腾智能、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奇虎科技、鸿腾智能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山石网科、上市公司 指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鸿腾智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
式增持山石网科3,604,505股股份,与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致行动人奇虎科技原持有股份合计后,
双方共持有山石网科9,011,203股股份,
达山石网科总股本的5.00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企业名称 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胡振泉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0号3号楼15层17层1773
成立日期 2011-04-28
经营期限 2011-04-28至2041-04-27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73161653R
股东结构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六零安服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鸿腾智能100%股份
经营范围 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企业名称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鸿祎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2号楼1至19层104号内8层801
成立日期 2007-08-13
经营期限 2007-08-13至2027-08-12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6662879416
股东结构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奇虎科技100%股份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网络安全集成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销售通讯设备、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
火车票销售代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游戏出版(网络出
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经
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
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因鸿腾智能、奇虎科技的控股股东均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受同一主体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鸿腾智能和奇虎科技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关系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腾智能的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胡振泉 男 中国 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否
(二)一致行动人奇虎科技的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周鸿祎 男 中国 经理、执行董事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鸿腾智能、奇虎科技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战略发展考虑,通过投资山石网科加强双方在网络安全领域的优势互补、协同合作。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初步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继续增持山石网科股份,增持比例预计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但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增持方式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鸿腾智能
0 0 3,604,505 2.0000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奇虎科技
5,406,698 3.0000 5,406,698 3.0000
合计 5,406,698 3.0000 9,011,203 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鸿腾智能未持有山石网科股份,奇虎科技持有山石网科5,406,698股股份,合计持有山石网科约3.0000%股权。
鸿腾智能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山石网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4,505股,约占山石网科总股本的 2.0000%。前述增持后,鸿腾智能和奇虎科技合计持有山石网科9,011,203股股份,约占山石网科总股本5.0000%。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 交易数量
股东名称 买卖方向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元/股) (股)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1月18日 36.3063 297,731
鸿腾智能 买入 大宗交易 2020年11月18日 35.5000 1,800,000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4日 29.9509 365,631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5日 30.3840 225,557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6日 30.3656 249,950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7日 30.8121 129,139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18日 31.2812 80,681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1日 31.2980 136,095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2日 30.8354 179,270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3日 31.1104 123,251
鸿腾智能 买入 集中竞价 2020年12月25日 30.2983 17,2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山石网科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鸿腾智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山石网科股份,该等股份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及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改变,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披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胡振泉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鸿祎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 上 市 公 司 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
称 有限公司 所在地 号
股票简称 山石网科 股票代码 688030
信息披露义 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务人名称 公司 义 务 人 注 10号3号楼15层17层
册地 1773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 息 披 露
务人是否为 义 务 人 是
上市公司第 是 □ 否 √ 否 为 上 市 是 □ 否 √
一大股东 公 司 实 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鸿腾智能(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披露前 未持有股份
拥有权益的 奇虎科技(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 5,406,698股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3.0000%
比例
鸿腾智能(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 3,604,505股
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 2.0000%
拥有权益的 奇虎科技(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5,406,698股
持股比例: 3.0000%
合计持有股份: 9,011,203股 ;持股比例: 5.000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6 个月是否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披露本报
在二级市场 告书之日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不适用 √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鸿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胡振泉
一致行动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鸿祎
签署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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