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实施进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极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公开发行了1,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67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8日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资额 投资进度
号 投资总额
1 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 7,208.31 2,753.14 38.19%
产业化项目
2 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 29,981.94 25,125.89 83.80%
目
3 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7,899.00 5,315.20 11.10%
3.1 收购慧点科技少数股东持有的9%股权 4,800.00 4,800.00 100.00%
3.2 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北京) 17,603.00 515.20 2.93%
3.3 太极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西 25,496.00 — 0%
安)
4 补充流动资金 13,582.25 13,582.25 100.00%
5 合计 98,671.50 46,776.48 47.41%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自主可控和云计算产品的研发、测试和产业化进度有所减缓,部分产品的市场销售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如下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 2020年12月 2021年12月
业化项目
2 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20年12月 2021年12月
除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履行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极自主可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太极云计算中心和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太极股份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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