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0-05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从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来看,2020年年初至第三季度末营收均不同程度上的受到疫情的影响,目前疫情形势尚不明朗,影响持续存在,为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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