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23023 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投资建设迪森孵化园项目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家居”)为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迪森家居近日与工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2020年度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其中,为迪森家居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的2020年度担保额度内。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广州迪森热 迪森(常州)
能技术股份 锅炉有限公司 100% 88.06% 3,290 0 0.00% 否
有限公司
广州迪森热 广州迪森家居
能技术股份 环境技术有限 100% 61.58% 15,400 0 0.00% 否
有限公司 公司
广州迪森热能
技术股份有限 —— 40.33% 0 22,000 14.36% 否
公司
合 计 —— 18,690 22,000 —— ——
在审批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22,000 万元;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6年7月16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36,291.6645万元
4、住 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42号
5、法定代表人:马革
6、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电业务。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58,312,371.74元,负债总额为758,346,023.29 元,净资产为 1,299,966,348.45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163,081,596.57元,净利润为174,101,141.21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33,012,630.09元,负债总额为819,921,450.80 元,净资产为 1,213,091,179.29 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130,584,931.69元,净利润为2,392,616.03元。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保证人(乙方):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3、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2020年12月22日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4、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7、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129,820万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 48,090 万元,占 2019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1.3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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