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视源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和“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分别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统一从2021年3月31日顺延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1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41,830,400.00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共计 15,740,745.25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26,089,654.75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0日,可转债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 截至2020年12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20日累计投入金额 月20日投入进
(万元) (万元) 度(%)
高效会议平台建设项目 33,484.10 20,550.35 61.37%
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 26,035.09 6,167.94 23.69%
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项目 15,798.70 15,276.07 96.69%
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7,291.08 5,424.76 31.37%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可转债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同时结合项目建设规划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前) 日期(延期后)
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3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事项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地政府年初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延迟复工复产、限制物流和人员流动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并有序组织科学防疫工作。由于客观上缺乏施工环境和条件,公司的募投项目建设开工延迟,建设进度延缓,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进度。为科学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效配置项目资源,公司决定将“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和“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分别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统一从2021年3月31日顺延至2022年3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施工环境和条件变化,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保障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符合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结合募投项目目前的实施情况,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家电智能控制产品建设项目”和“人机交互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统一从2021年3月31日顺延至2022年3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视源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视源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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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超 赵 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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