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拟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有效期三年,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资金提供方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2.关联关系
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聂蓉女士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为公司关联人。
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拟无偿为公司申请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提供方的最终协议为准。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金融等机构的资金支持,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董事会意见
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无需就该担保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和聂蓉女士拟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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