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翔港科技
股票代码:603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2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1503
室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电话:021-5026010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受让方/乙方 指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牧鑫青铜2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牧鑫青铜2号基金”)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牧鑫青铜2号基金
的单一委托人
上市公司、翔港科技 指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甲方 指 董建军
董建军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
股份协议转让 指 月23日签署的《董建军与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代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关于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020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董建军签署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董建军
持有的翔港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06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或引用其他文件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5809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121206851
(7)营业期限: 2014年8月8日至2034年8月7日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
融广场1号楼1503室
二、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张杰平 300万 货币 30%
段佐勇 500万 货币 50%
郑志平 100万 货币 10%
上海明溪资产管理有
100万 货币 10%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第一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境外永久居留权
张杰平 男 中国 上海 董事长 无
身份证号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32092319800524XXXX 不在其他公司兼任职务
第二组(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单一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境外永久居留权
董婷婷 女 中国 上海 无 有(澳大利亚)
身份证号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3102251991024XXXX 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上海瑾亭商贸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
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牧鑫青铜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翔港科技股份,其目的是对受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为私募投资基金委托人带来回报,且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064%。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比
比 例 例
牧鑫青铜2 无限售 0 0% 17,600,000 8.7064%
号基金 流通股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成为翔港科技的股东。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行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形成的投资人权利。
二、 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12月23日,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董建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由“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董建军持有的翔港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064%。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转让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董建军
受让方: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协议签署日,转让方董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3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6%。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176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706%)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
(二)股份转让及其价格和支付
1.股份转让价格
根据协议,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中的176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706%)转让给受让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将取得上市公司的1760万股股份。
作为受让方按照协议条款及条件受让协议股份的对价,双方同意,本次协议股份转让的价格参考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确定,具体价格为7.6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446.4万元。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需要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且需要到证券登记机构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受让方应在该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即A.有权力的监管部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B.受让方的权力机关作出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决定)全部满足后,将股份转让价款13446.4万元以现金方式按以下约定支付给转让方:
2.1受让方自交易所法律部出具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的14个工作日内,分两次,每次向转让方支付5200万元人民币,两次合计支付10400万元人民币;
2.2在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3046.4万元人民币。
(三)股份的交割
根据协议,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在证券登记机构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登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视为交割完成;登记结算机关就协议股份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交割日。
(四)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1.标的股份损益的归属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正式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前,如发生翔港科技以累计未分配利润向转让方现金分红,则受让方应支付给转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应扣除拟转让股份已实现的现金分红金额。
2.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应当根据相关法律及上市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的有关监管要求的规定,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其中应由各方提供的(或有)陈述、声明、保证等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协议双方未就出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六、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出让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的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翔港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翔港科技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司 翠波路299号
股票简称 翔港科技 股票代码 603499
上海市崇明县长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镇潘园公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代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1800号(上海泰和
(一)名称 基金(产品) 经济发展区)2号
楼5809室
上海牧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代牧鑫青铜2号私募证券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无
(二)名称 基金(产品)的董事、单一委
托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 □
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否?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7,6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 8.7064 %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17,6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8.706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否?不适用 □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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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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