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0-03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5月2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童玉祥先生、濮兴生先生、艾红女士回避表决,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和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童玉祥先生、濮兴生先生、艾红女士均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原2020年预 预计增减金 调整后2020年
计交易金额 额 预计发生金额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260.00 -1,003.00 8,257.00
销售 及其控制企业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350.00 -652.00 8,698.00
采购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00.00 1,757.00 6,557.00
及其控制企业
租赁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50.00 -152.00 1,098.00
及其控制企业
合计 24,660.00 -50.00 24,610.00
(四)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原因
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由于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正常的经营业务变化,实际关联交易总额与年初预计相比变动金额不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童玉祥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主营业务:食盐、原盐及各类盐类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粮油、食品、调味品、厨房用品、保健用品、工艺品、灯、纸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95236.4646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监事卢龙先生担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纯碱、调味品、包装物、防标、JSGF防伪胶带、房产租赁等各项产品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商确定,与市场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无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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