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科技
股票代码: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禾阳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万马科技控股股东张德生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万马科技股份协议转让给张禾阳女士。因张禾阳女士系张德生先生女儿,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万马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本报告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德生、张禾阳
万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德生先生与张禾阳女士于 2020年12月23
股权转让协议 日签署的《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报告书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张德生
性别:男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万锦山庄1号
身份证号号码:330124194912******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张禾阳
性别:女
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万马路1号
身份证号号码:330124198512******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系父女关系,上述两位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德生先生通过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9,390,731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11.53%。除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为控股股东家族内部持股调整,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转让的原因系为进一步优化万马科技的持股结构,保证企业的稳定传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万马科技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拟进一步增持或处置上述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股份变动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20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75%;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84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2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禾阳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张禾阳女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36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25%。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珊珊女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758,9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40%;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德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变。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数量:张德生先生持有的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股12,361,500股。
2、股份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12.84元,转让价款总计158,721,660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根据双方另行协商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4、股份的过户登记:由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下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由双方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5、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6、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万马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 有关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万马科技办公地点。(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杭州市
地
股票简称 万马科技 股票代码 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 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市临安区
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张禾阳 人住所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一方增加,一方减少,但作为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一致行动人整体不变,持股人 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德生系
公司第一大股 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权益变动方式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股数量:41,205,000股 持股比例:30.75%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股数量:28,843,500股 持股比例:21.525%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12,361,500股 变动比例:-9.225%
务人拥有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股数量:12,361,500股 持股比例:9.225%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12,361,500股 变动比例:9.225%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其他 ?
人是否拟于未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减
来12个月内继 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续增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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