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拟将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业务以及其所有相关资产及负债注入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出售给上海至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集团”)。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公司及交易对方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一定变化,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协商谈判,各方一致认为在当前的证券市场和行业环境下不适宜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上市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与交易对方至正集团协商一致,签订《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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