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太极云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太极云软”)少数股东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政务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各方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收购深圳太极云软少数股东股权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政务行业线的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整合优势,巩固公司在数字政府领域的行业地位。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王浩、崔勇、孔慧霞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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