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青海春天正缘产业发展私募基金1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青海春天正缘产业发展私募基金1号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设立及进展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起设立酒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与舟山正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正缘”)共同发起设立“舟山春天酒业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详见公司2018-009号、021号公告),后舟山正缘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产业基金的类型、名称等进行调整并与舟山正缘、中信银行西宁分行签署有关的基金合同(详见公司2018-043、044号公告)。该产业基金于2019年1月10日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名称确定为青海春天正缘产业发展私募基金1号(以下简称“该基金”),并开展有关募资等经营活动(详见公司2019-010号公告)
二、退出基金的原因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大健康和快消品两大业务板块市场开拓工作、逐步推进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经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基金进行清
算并退出。
三、退出方式
公司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基金合同》等文件的执行、收回投资本金及根据有关的审计结果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并履行有关的退出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退出该基金,可避免有关的基金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的可支配资金将会增加,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公司有关业务的市场开拓工作,利于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计划的开展、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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