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授权管理层可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本次授权管理层可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
    
    2、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授权管理层可择机出售杭州银行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正喜:
    
    毛卫民:
    
    钱娟萍:
    
    2020年12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先锋电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