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为浙江东顺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顺汽车饰件”)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黄河清、张雷刚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担任东顺汽车饰件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减少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同时公司获得了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资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宁波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0.02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卢颐丰、程光明、刘伟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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