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肖行亦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属实,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肖行亦先生已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已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肖行亦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3、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经理,待新的总经理人选确定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聘任程序。本人同意肖行亦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陈实强、周虎城
日 期: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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