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0-196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本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价格暂定为5,500万元,后续会根据审计报告,对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1月1日,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巴安水务”)与自然人金明明友好协商签署《收购意向书》,公司有意收购其持有的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安天源”、“标的公司”)100%股权。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于与金明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收购金明明持有集安天源的100%股份,拟作价5,500万元。
由于整体审计周期较长,为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度,经各方友好协商,拟定转让价格为5,500万元,待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双方将依据审计报告对股权转让价款做相应调整。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金明明,为集安天源目前唯一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交易对手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自然人金明明所持有的集安天源100%股权。
2、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陆军表
(4)注册资本:5500万元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2058255975759XH
(6)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9日
(7)住所:集安市解放北街7-4号
(8)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收购完成后集安天源的股权结构: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 持股比例(%) 股东 持股比例(%)
金明明 10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 100%
公司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金明明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5,500万元。
(二)公司向金明明支付5000万首期股权转让款,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三个月内,向金明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款500万元。
(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有金明明享有或承担;自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日起,由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且本次收购有助于夯实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的实力,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有助于夯实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的实力,并进一步拓展该领域的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收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集安天源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与公司主营业务市政水业务相契合。本次收购集安天源100%股权,有利于巩固公司市政水处理业务实力。
本次收购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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