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
    
    朱义坤
    
    曾 伟
    
    李爱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甘化科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